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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晨的天空,乾淨得有點過分。

藍到像是有人在惡作劇一般,就連平常灰白的淡水河也被染成藍的。

陽光映在河面上,正逢大潮,河面像是一塊會晃動的藍色琉璃。

觀音山被陽光照得特別立體,河岸的草木綠得像是泛了層油似的。

我坐在河邊的長椅上,正嘗試從南勢角到淡水的舟車勞頓中回神。

點起了菸,為了平靜近日的狂亂心情,以及考前的焦慮。

一名男子走進我,也點起了菸,年約三十,

寬臉黑面,身材高大,穿著達美樂的T恤,腰間繫著紅色的尼龍外套。

突然他拿出一張身分證,指著上面的戶籍地址,問我怎麼走。

突然的寧靜時光被打斷讓我有點不悅,我看了看,新店!這裡可是淡水。

只覺得莫名奇妙,正想起身掉頭就走。我說:「那要坐車吧!不然就沿著捷運。」

他接著說:「我對這裡路不熟,不知道該怎麼走,皮夾掉在公車上,
本來想來這晃晃,從板橋來的,現在只好走回去…」口裡有點結巴。

我只能苦笑。

他也是。

「那要走一整天吧!」我說。

他似乎有口難言,轉身慢慢的離開。

此時,我卻覺得我不助他有愧於身為一個人。

想起國中時被母親趕出門,在路上支支吾吾的和人借電話卡打通電話。

何況是一個身強力壯的青年男子,開口向人求助是多難堪的事。

即使他沒說,我卻能明白。

我想他是真的打算走回去,雖然我對於他皮夾掉了身分證卻在身上有點懷疑。

算了!就算是他瞎掰的理由,我想也有他的難處。

就跟我國中時和人借通電話也是瞎掰說我腳踏車壞了一樣。

我掏出一百塊,起身趕上他。

塞進了他的手裡說:「拿去坐車。」

他驚訝了一下說了聲謝。

「保重。」我想也別再多說什麼,便揚長而去。

此時我的腦海中只有一句話:












「超爽的,噴了一百塊咧!」

只希望我做得是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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