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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又看了一次當幸福來敲門,看到他們父子倆睡在廁所那一段,想起以前翹家的事。


那時是國二寒假,我跟我媽吵架,我媽叫我滾出去,我就開始了這次翹家。

(叫我滾出去還叫我皮包手錶留下)


那時候是晚上,我騎著我的腳踏車,晃了一整晚,然後在路上撿到十元。

那晚我一直在注意警察,怕會被帶去警局,因為未成年半夜不能在外逗留。


第二天早上,我跑去圖書館睡到了下午。

在飲水機喝了一堆水充飢,然後看書消磨時間,直到閉館被趕出去。

被趕出去後,我翻了圖書館外的垃圾桶,裡面有半個波蘿麵包跟一個吃剩的便當。

那些東西就變成我的晚餐...

然後我觀察了很多間公寓,找到一間頂樓沒加蓋,大門又沒鎖的。

我跑去六樓頂樓進天台的樓梯間,睡在那,很冷但是至少沒風,所以睡到五點就又騎腳踏車到處晃。


又躲進圖書館一天,一邊睡一邊看書消磨時間。

晚上又跑去翻垃圾桶,但是什麼也沒有找到。

我走進便利商店,偷了一個御飯糰跟繽紛樂藏在外套袖子裡,還用僅有的十元買了罐麥香奶茶結帳。

你問我說為什麼要去結帳,因為小學的時候看過太多白痴偷了東西急急忙忙的跑出去被抓到。

不慌不忙的假裝買個東西去結帳才不會被發現!

你問我為什麼這麼熟練,因為小三的時候一個要好的同學叫做「李家宏」(化名),

他常帶著我偷東西,不過都只是我看他偷,

我就用了那招假裝在看商品然後假裝放回去卻是藏在手袖裡的方法,

那是我這輩子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偷竊行為。



我坐在路邊吃完那些東西,兩眼無神,一臉髒兮兮的,心裡五味雜成。

還想著以後開學該怎麼去學校,基測該怎麼辦,

歌暗!我居然偷東西,想到我的天堂帳號要不要送給我同學時,

突然想到我可以投靠一位當時的同班同學,也是我的好朋友叫做「陳自強」(化名)。

他父親在大陸,母親因為工作住外面,他自己一個人住在家裡,

於是我想說我應該可以住他那邊一陣子不被發現,但是我不知道他家在哪。


於是我到處找尋地上有沒有遺失的零錢,不過這種東西愈是想找到愈是不出現。

最後發現一位大嬸在用電話卡打電話,本來想搶了電話卡騎腳踏車逃逸,反正都偷東西了。

不過想想,搞不好他會借我。

我就想了一個完美無缺的藉口,說我的腳踏車壞掉了(還自己把鏈條弄掉),

可不可以借我打通電話找人來接我,還說我住在新店,今天來找朋友玩結果車壞了。

善良的大嬸當然就借給我了,然後我就打了電話給陳自強,叫他去常去的網咖等我。

我腳踏車還用牽的,直到離開大嬸的視線,雖然沒強盜,卻詐欺了,囧。

之後就順利的到了陳自強家,雖然他家亂得像被衝鋒槍掃過一樣,不過比樓梯間好多了。

但是過了三個小時,他家電話就響了,

原來我爸前兩天找遍中永和各網咖,找不到我。(他絕對沒想到我會去圖書館)

今天跟導師要了班上的通訊錄一家一家的找,剛好看到我的腳踏車停在陳自強家樓下,

於是我就被我爸拎回去了(剛好陳自強的號碼在很前面),但是回到家我媽還是沒給我好臉色看。


說實在的,我會翹家是因為我媽叫我滾,我會回家是因為我爸叫我回家。

中間只是不知道該不該回去而已...

我也沒說不聽話或是太白目什麼的,只是那天我剛回家鞋子有點臭沒拿去陽台而已...

那種沒東西吃餓到只好翻垃圾桶,偷東西吃的滋味。

那種沒地方睡,只好找個勉強容身的地方,甚至未此欺騙路人的感覺。

讓我看當幸福來敲門時,特別的有感觸。

幸福?什麼是幸福?

雖然這部片最後結局好像是賺了一堆錢就叫幸福,

如果是那樣的話,我想阿扁是很幸福的人。

幸福,是絕望中仍有希望,仍有動力走下去。

應該吧!?


不過我真的想說的是...

歌暗!為什麼威爾史密斯睡廁所就那麼感人,我睡樓梯間卻像個白痴!

我想白痴就是白痴,不管幹了什麼事也不是什麼了不起或很偉大的事,終究是個白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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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出生時都會大哭,因為我們到了這個充滿白癡的偉大舞台。」 William Shakespeare 1564-16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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